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祖國情意結

文/鄭翊

馬來西亞57歲。我也16歲了。雖然說這兩者好像沒什么關系,只是我純粹想說。

今年的國慶沒什么感覺,往年我家后面警察宿舍都會傳來軍樂操練聲,今年卻連這個都几乎沒听見。還記得小時候第一次去市中心看游行,大清早起床跟出門去看,場面很熱鬧,軍樂的節奏震耳。至今只記得,那個把棒子丟上天空,又利落地接下來的游行長官很帥氣。

今年的國慶我在家里睡到日上三竿,8月31日安安靜靜地過去了。滑着手机看臉書,看到好友貼的賀國慶狀態,只是木然地定格一秒,然后繼續滑。

覺得自己有點可笑,小時候可以豪氣干云,篤定地對父母說我愛馬來西亞、我是一個堅定的愛國主義者。結果長到十几歲,連今年國慶日的主題究竟是什么都不關心。

思考了一下,又覺得像我這個年紀的死少年,好像都對自己國家不太好。看到公路破爛,就說“Malaysiaboleh mah!”;看到糟糕的公共形象,說“馬來西亞嘛”;服務業稍不周到,“唉喲在大馬是這樣的啦”;看到負面新聞,“你在期待什么,Malaysia喔”。

就是這樣咯。我們不成熟地一味批評,卻不曾想自己究竟能為國家做些什么,罵完后繼續活在口中所謂“正在腐爛的國家”,卻沒有去想,自己能做什么來改變國家。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或許我想得天真,但即使國家有再多潛規則,我們仍有發聲的權利,不是嗎?我們知道一個人的力量沒有用,卻也難以相信一万個人的力量可以改變什么。所以只剩抱怨。

長輩說,等你們長大了,國家交給你們;我們想,長大了我們要离開這個國家,去更好的地方謀生。一味憧憬在异國當二等公民的日子,卻不想在大馬拿着藍色身份證名正言順地生活。

我也是會出國念書的其中一個,但我總要回來的。或許政策不公,体制失衡,但這代表我們更應該履行公民義務。我很貪生怕死的,如果真有哪天大馬呆不下去了,我大概會很快跑路。但我們所該做的,就是讓國家變得更好,阻止那一天的到來。

今年國慶思考了以上這些,也許對、也許錯,我不知道。但腦中對這個國家的情緒仍舊复雜。我想起三年級的時候,公民教育課,老師在班上激昂發表演說,不斷激昂重复“我們中國人”,然后我說,“我們明明是馬來西亞人。”

我想我無法厚臉皮說自己有多愛國,但是我依戀這片生我長我的土地,希望它更好。就是這樣。

生日快樂,我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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