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家家酒”不“洞房”

文/楊微屏

小時候,和鄰家小孩玩“家家酒”,可是連手都不敢牽,玩了“結婚”後,抱一個洋娃娃就可以假裝自己是“媽媽”、“爸爸”。

不過,在吉北本同一個6歲的小男孩和5歲的表妹玩“爸爸媽媽”的遊戲,卻是兩個小娃兒都脫光衣服,小鳥兒還會亂闖,結果婆婆進入房間驚見兩個小孩聲稱在玩“爸爸媽媽”的遊戲。

只能感嘆,以前的小孩玩“家家酒”靦腆得手兒都不敢牽,可是現在卻有小孩子玩“家家酒”還包括“洞房”。

案中女童的媽媽帶她去驗身和報案,不過警方指醫院提供的檢驗報告顯示,女童並沒有遭強姦的跡象,因此案件指控不成立。

然而,問題的重點在於才6歲的小孩,就已會仿效這一套,而小孩說了這是“爸爸媽媽”的遊戲,這當中有許多需要省思的角度。

不管6歲是不是真的有明確意圖“性侵”,抑或是純粹模仿大人而有樣學樣,都不能當作是小孩子不懂事玩鬧就算,這也是家有孩童的父母警惕的借鏡。

性侵者的年齡越來越小,如果沒有正視,那麼未來可能就有越來越多更年幼的受害者,因為在大人完全沒有想到防備的情況下,就不知道會有多少“小色狼”會性侵年齡更小的受害者。

那麼小的孩子為甚麼會模仿這種性愛動作,身為爸爸媽媽者也需要負責任,仍有一些父母是和幼童同房就寢,以為孩子睡覺了,就去進行“爸爸媽媽的遊戲”,卻不知道孩子其實在旁偷偷看在眼里。

有些父母沒有避忌的和幼小孩子一起看春宮片,天真的以為孩子看不懂大人的東西,而這些會在孩子面前看春宮片的父母,想必也不會灌輸孩子正確的性教育,結果就可能導致孩子覺得進行這種動作和遊戲,其實並沒有問題。

如今很多家庭的孩子,很小就開始接觸互聯網,操作得比大人還熟稔,也有可能在網絡上,接收到色情資訊,加上大人沒有灌輸正確性教育,因此自己就從網上吸取性知識,甚至可能會“學以致用”。

大馬家長和教育界普遍上還是對灌輸孩子正確的“性教育”抱持保守態度,覺得難以啟齒,甚至偶爾看見有人以正面的文章傳達性教育的知識,也會道貌岸然的抨擊這些文章敗壞道德。

性教育不能用駝鳥方式來逃避,尤其是在今時今日,大人選擇不提,孩子提問了若招來一頓罵,那麼孩子自己去偷看偷學,辯識不清對錯下甚至以身試法,可能加害了其他人的女兒。

如果父母自己不懂如何啟齒,現在市面上已經有很多專為小孩子設計的性教育繪本或錄影片,以淺白的方式教導孩子對性的基本認知,以及對本身和他人的隱私尊重和自愛,讓小孩子從中了解這不是遊戲,父母可以借用這些良好正面的資訊管道,陪同孩子閱讀和觀看影片後,陪孩子解除對性的好奇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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