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老師,請尊重原創

學校假期已進入第三周,我家Cool-cool虎卻為一件事耿耿於懷。

事情源於放假前的一個晚上,Cool-cool虎翻閱對於她這一屆畢業生極具意義的校刊時,突然激動的指出其中一篇文章,驚呼大部份內容是抄襲她的原著。

她取出她的作文簿,找到同個題目的那篇文章對照下,圈出其中一段是完整無誤的被抄襲,其他多個段落則是被抄部份句子。

據她說,這不是那位抄襲的同學的錯,因為過去上作文課後,她有過多次經驗,老師會在事後和同學討論時,叫同學參考她的文章後,“抄一抄”。

這樣的做法,原本已讓她覺得很不是滋味,她又不是“作文範本”。現在的問題是抄襲了原著的作品,卻被以另一個同學的名義刊登在校刊。

雖然Cool-cool虎自己有另一篇文章已登在校刊上,但那是另一回事。現在她的另一篇“原創文章”被侵犯,讓她感到非常難過,她強調這是“原則問題”。

她要求我向老師反映,因為她認為老師這個作法,不只傷害了她的“原創”,也同時傷害了那名被要求抄襲後作品卻登出來的同學,因為那個同學本身的文章也寫得不錯,老師可選用那位同學的其他原創作品,而不需要選用這篇有抄襲部份的文章。

Cool-cool虎要求我打電話給老師,轉述她的感受,她說:“我要聽老師對這件事情有甚麼交待。”

第二天早上,我打了電話給老師,簡單的講了以下幾句話:“老師,Cool-cool虎昨晚讀到校刊內一篇文章,拿出她的作文簿對照下,發現一段是完整無誤的被抄襲,其他多個段落則有句子被抄襲,由於孩子覺得原創被侵犯,感受非常強烈,麻煩老師瞭解一下情況,或者也幫忙安撫一下她,好不好?”

老師回答我說:“是啊?抄襲是很不對的,好好好,我去瞭解一下,謝謝妳啊!”

可是,在那個電話之後至今,Cool-cool虎難過的是,老師還欠她一個交待,當作沒有發生任何事情,沒有解釋這件事的因由。

她不會再見到這位老師,因為她已經小學畢業了。我不確定,很多年後若她再想起這位老師時,那是怎麼樣的感受。

我看著Cool-cool虎,想到UPSR成績公佈後,她僅剩國語作文沒有A,當時有一名老師建議我攜帶她的國語作文預考成績,去向教育局上訴以重批考卷,看能不能平反以讓她得到全科A的完美成績,可是我馬上拒絕了。Cool-cool虎也認為不需要,因為她寫出來的作文,考出來是甚麼成績,她都坦然接受。

真正對Cool-cool虎重要的事情,是任何時候她寫的每一篇作文的“原創版權”,能夠獲得老師的尊重。老師們不要只側重作文成績,卻不重視原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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