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孩子崇拜偶像,了解偶像多過“認識”父母,想也不想就能如數家珍列出偶像的身高體重嗜好生日……,反而父母今年幾歲卻搞不清楚。
不能吃偶像的醋,做父母的就乾脆也去了解一下孩子的偶像情況,至少知道一下其唱的是甚麼歌,講的是甚麼話。
這幾天,我家酷酷虎一臉憂愁且掩不住不岔心情,為的當然不是她老媽,而是她最喜歡的搖滾樂團偶像。
原來偶像發新唱片的數天前,卻在一個音樂節目中,因不滿演出時間臨場被其他歌星佔據而被縮短,結果生氣的在台上爆粗及怒摔吉他。問題是在爆粗過程中卻因提到另一名偶像級歌星的名字,結果這段視頻被放在在網絡上,就引起另一方的歌迷轟炸,外國傳媒也把焦點集中在爆粗點上。
酷酷擔心地說:“他們就要發片,卻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安慰她說:“可能因此獲宣傳,說不定是特地制造宣傳,反而使到唱片更熱賣呢?”
酷酷虎認為不可能另一名歌星和有關音樂節目制作單位也會配合她的偶像來宣傳,然後我們一起觀看有關視頻,她一邊搜尋更多相關資料以了解整個過程,一邊不停地解釋說,這位偶像原本應獲得45分鐘的表演時間,最後卻被臨場“吃”到只剩下25分鐘,在立場上自然會有不滿和憤怒。
她並沒有完全“神化”偶像,解釋說偶像來自破碎家庭,所以向來不是甚麼彬彬有禮之類的人,確實常把F字頭粗口掛在口上。
我表示理解她挺偶像的心情,但是提醒她必須厘清一點,就是在爆粗過程中,這偶像再生氣也不應把另一位歌星的名字牽涉進來,因為這麼一來,就引發了被對方的擁護者攻擊的焦點。
順便提醒她,當我們喜歡或崇拜某一個人時,不能對這個人的所有言行舉止照單全收。酷酷虎接受這個說法,一邊出手按鍵去取消對目前和其偶像處於對立的該名歌星粉絲頁的“贊”,然後與我相視而笑。
關於這個“F字頭”,我知道酷酷虎和青少年們,都把這個字眼當成“酷潮流”。其實從過去到現在,西洋流行歌曲中一直都有很多這個“F字頭”,只不過經大馬電檢局處理後變成其他詞、或略過,在電台中以語言轉述時則出現“畢”一聲響。
當然我不喜歡酷酷虎出口成“F”,有時在面子書或口頭上發現“F字頭”,都會提醒她所存在的不適當和不舒服。
雖然我也喜歡她這個搖滾樂團偶像,但這個“F字頭”背後,作為媽媽我還是希望我的孩子,取其偶像的音樂優點和友情正義感,但仍堅持不能對所崇拜者的所有言行舉止照單全收。
不說這些青少年,很多成年人其實也盲目的對某些政治人物或特定偶像過度崇拜,照單全收所有的粗口和謾罵。我在想這些成年人,如果家里都有孩子,面對家里的兒童或青少年,他們在粗口及謾罵文化方面,是如何去引導孩子們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