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Cool-cool虎愛“耍帥”,總是希望像“飛輪海”這麼帥,卻不怎麼在意本身原是“女兒身”。
一些朋友苦口婆心地忠告虎媽媽,要適時讓她穿裙,免得將來走“中性路線”。這點我倒沒甚麼顧慮,其實悄悄有點私心且值得鬆一口氣的是,這樣的女生不會太早有追求者,不會急著談戀愛。
不過,戀愛這東西本來就沒有邏輯,當Cool-cool虎偶爾不經意透露一、兩個同齡朋友成為一對,或者告訴我要到網絡上參加“朋友的婚禮”時,要說完全不擔心是假的,總是要藉機探口風,看看戀愛這回事有沒有她一份。
從她的言談舉行,以及對媽媽仍保持親密態度來看,還可用“邏輯”解讀到她沒有談戀愛。
歷史告訴我們,原本乖巧的孩子,一旦戀愛就幾乎變成父母不熟悉的另一個人。
一名近親的孩子,還在唸初中時就談戀愛,父母不同意(現代父母只能無奈選擇“不同意”,不能“反對”),孩子卻會追問為甚麼不可以。直到父母親退一步同意讓他們交朋友,孩子卻會進一步的要求父母“確認”其戀人的身份。
我只能告訴這些愛情至上的青少年,如果你的父母同意你和異性朋友交往,作為父母的立場 已是很大的讓步,你不能去要求父母親去公告親戚朋友,自己的十多歲孩子在談戀愛,那是相當“非份要求”。
每次遇見這些戀愛中的孩子們,雖然對“情竇初開”的他們有一份理解,可是畢竟自己是長輩,所以總也要老氣橫秋的提醒他們,不要離家出走,在戀愛時要有理智自我克制,不要搞大肚子鬧出人命而當掉學業和前程。
發生在周圍的青少年戀愛故事,都是我和Cool-cool虎討論的“現成教材”。以現實來說,現在可以當教材是因為她還沒有戀愛,有時相當神經質的預先跟她說,以後如果談戀愛,不要變成我不認識的人,更不要離家出走,這樣會很傷媽媽的心。
報章上頻密出現少女在現實中或網絡世界“面子書”結識愛郎,為追求愛情而離家出走,父母登報尋人時,還會提出先要父母同意戀情作為回家的交換條件。這些少女幾乎都是從12歲至18之間,“愛郎”有些是乳臭未乾的小子,有些卻是比少女年長十多歲的男子。
早熟的愛情世界,真難為了父母。采取強硬行動去反對的後果,卻可能造成叛逆的孩子離家出走要脅,要讓步成全孩子的戀情,在父母的立場上並不容易。
父母在同意和反對的掙扎間要有智慧和溝通,溝通不是一朝一夕會見效,長期的家庭教育中,包括讓青少年孩子明瞭正常的男女朋友社交,不是激情沖斷親情或與父母為敵,更要緊記作為學生要好好求學強化自己的責任,因為未來不是父母的,而是他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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