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楊微屏
吾家女兒長到16歲,周圍常有朋友甚至學校里的老師問我:如果你的孩子談戀愛,你怎麼看?我想很多家有青少年孩子的父母,也時時會受到這個問題困擾。
當然,我不會沒事就去鼓勵孩子去談戀愛,做媽媽的都會永遠覺得自己的孩子還小,捧在掌心疼愛都來不及,就怕孩子一不小心在戀愛中被傷害,心疼的擔心的當然是我們啦!
但是,戀愛這回事,卻不是說一是一,說二是二,尤其感性的孩子、青春期的孩子,有時不是故意要去戀愛,但真的發生了那種戀愛激素時,有了那種“我來到這世界是為了與你(妳)相遇”的宿命緣份時,那時候也真沒有辦法。
雖然完全不鼓勵,如果可以,當然希望孩子不受戀愛牽絆而去專心求學、參加學校和課外活動認識更多朋友。但如果孩子真的戀愛了,我想我其實也不會去反對孩子談戀愛。
因為,青春少年青澀歲月中,其實戀愛是根本無法被反對的,越反對就反彈越大,有時侯孩子心里的叛逆,就是會出現你越反對我越要戀愛給你看的挑戰心態,反之如果大人放開心懷以平和的方式應對,孩子覺得沒有挑戰性,就不會有那麼激烈的戀愛決心,可能覺得戀不戀也沒有那麼重要了。
我不懂別的家長如何,我是采取開放的心態看待孩子談戀愛問題,對於我自己的孩子,我了解青少年在真正掉入戀愛漩渦時,就肯定到時甚麼都聽不進去,所以我是早早就和孩子討論過戀愛問題,甚至於也針對同性戀、異性戀的看法,表達看法和作出分析、進行討論。
如果孩子真的去戀愛了,我倒覺得一個人如果十多歲時有談一個用心去談的戀愛,其實不錯的,那是未來成長後永遠不會再有的感覺。到了二十多歲、三十多歲,才開始談的戀愛絕對不會像十多歲時的那樣的感覺,那也許是沒有金錢現實條件的牽絆,所以那種青澀純真的感覺才會讓許多人在長大後,如斯懷念青澀的“那些年”。
但對於一些學生,不是真心在談戀愛,而是把戀愛當作玩玩和炫耀,把談戀愛對象當集郵,我覺得這種“人有我有”的十多歲戀愛就沒有必要,與其這樣的玩弄感情,就不如去參加團體活動學習更多群體活動經驗更好。
然而,不能否認如果是青澀而用心的純戀愛,青春期的戀愛是很美好的。如果是搞創作的人,這樣的戀愛會讓未來創作時,不管是文字、音樂或甚麼,都更能真實具體的溶入那些所有真正經歷過的感動和感受、快樂與痛苦,因此更會有讓人感動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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